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公職醫事檢驗師 行政法、醫事檢驗及其相關法規

第6題

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第38 條,醫 療機構施行實驗室開發檢測,若採委託認證實驗室為之者,該受託實驗 室應設置人員的條件為何?(20…

題目

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第38 條,醫 療機構施行實驗室開發檢測,若採委託認證實驗室為之者,該受託實驗 室應設置人員的條件為何?(20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規範定位:依醫療法授權訂定之「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辦法),其第38條係就醫療機構施行實驗室開發檢測(Laboratory Developed Test, LDT)時,委託認證實驗室辦理者,明定受託實驗室應設置之人員及其資格條件,目的在確保檢測品質與病人安全。
  • 三、專任技術人員之設置:應置專任技術人員若干人,實際操作檢測程序;其資格為具醫事檢驗師資格,或相關科系學士以上學位並完成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課程。人員數量應與檢測項目之複雜度及檢體量相當,並應接受在職訓練與繼續教育,以維持技術能力。
  • 四、品質管理與報告簽署人員:實驗室並應指定品質主管或品管人員,負責品質手冊、標準作業程序、內部品質管制與能力試驗(proficiency testing)之執行;檢測報告應由具資格之報告簽署人審核簽署,確保結果之正確性與可追溯性。並應建立人員資格檔案、訓練紀錄及代理人制度。
  • 五、配合義務與違反效果:受託實驗室除人員條件外,尚須取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或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ILAC)相互承認協議之認證;醫療機構並應與其訂定書面契約,載明品質監督、結果回報及異常處理機制。違反者,依醫療法相關規定處以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限制或停止其施行。本題屬條文記憶題,作答時請依第38條各款逐款列出,上開為其規範架構與重點,數字與年資部分應依現行條文核對。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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