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體育行政 體育行政與管理

第3題

請說明運動場地設施經營所指「OT」、「BOT」、「ROT」之意涵,並舉例 說明現行「國民運動中心」採用模式及其優缺點。(25 分)

題目

請說明運動場地設施經營所指「OT」、「BOT」、「ROT」之意涵,並舉例 說明現行「國民運動中心」採用模式及其優缺點。(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三種模式之意涵: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OT(Operate-Transfer,營運-移轉)是指政府興建完成後,將設施委託民間營運,期滿營運權移轉回政府,民間不負擔興建資本;BOT(Build-Operate-Transfer,興建-營運-移轉)由民間籌資興建並營運,期滿移轉;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整建-營運-移轉)則由民間投資整建或修建既有設施後營運,期滿移轉。
  • 二、三者比較:主要差異在民間投資範圍與風險分擔。BOT 民間投入資本最大、契約期最長,政府可減輕財政負擔,但監督複雜;ROT 介於其間,適合老舊場館活化;OT 由民間承擔興建成本,專注營運效率,契約期較短、進入門檻較低。三者均須明定權利金、租金、公益條款、費率核定與期滿移轉條件。
  • 三、國民運動中心採用模式:現行多由中央補助、地方政府興建,完工後以 OT 方式委外經營,少數採 ROT 整建舊場館。契約通常明定營運年限、公益時段(如銀髮、弱勢、學生優惠)、費率須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定,並收取權利金或租金,地方政府負責履約管理與績效考核。
  • 四、優點:導入民間專業與效率,提升設施使用率與服務品質;減輕政府人事與營運負擔;透過權利金增加財源;部分移轉風險;創造就業與運動產業鏈;公益時段保障弱勢運動權。對地方政府而言,可在有限資源下快速提供多元運動服務。
  • 五、缺點與限制:契約不完全與監督成本高;廠商追求利潤可能排擠公益或冷門項目;費率偏高影響可負擔性;契約期短使業者投資與維護意願不足;履約管理人力與專業不足;期滿移轉與資產點交易生爭議;偏鄉市場規模不足難以委外。建議延長合理契約年期、明確 KPI 與公益條款、強化查核與資訊公開。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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