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體育行政 體育行政與管理考古題

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體育行政 體育行政與管理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試說明「組織變革(organizational change)、變革過程及變革的成功要 素」。(15 分) 114 年9 月9 日起,教育部體育署升格為運動部,在這組織變革的過 程中,試舉例那些變革活動的實施應優先進行?(10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組織變革的意涵:組織變革(organizational change)是指組織為回應內外部環境壓力,調整其結構、流程、技術、人員與文化,以維持或提升組織效能。依變革的目標,可分為結構變革、技術變革、人員變革與文化變革;依變革幅度,可分為漸進式(incremental)與激進式(radical)變革;依成因,可分為計畫性變革與突發性變革。推動變革的驅力包括政策法制、市場競爭、科技發展與社會期待,以及領導更替、績效落差等內部因素。
  • 二、變革過程:Lewin 提出解凍(unfreezing)、變革(moving)、再凍結(refreezing)三階段,強調先鬆動既有認知與慣性,再導入新行為,最後加以制度化。Kotter 進一步提出八步驟:建立急迫感、組成領導聯盟、形塑願景與策略、溝通願景、授權成員行動、創造短期戰果、鞏固成果並擴大變革、將變革深植組織文化。實務上也可採 PDCA 循環滾動修正。
  • 三、變革成功要素:其一,高層承諾與跨部門變革聯盟;其二,清晰願景並與策略、預算連結;其三,充分溝通與利害關係人參與,以降低抗拒;其四,能力建構與教育訓練;其五,人事、法制與財務配套誘因;其六,創造短期成果以維持動能;其七,建立評估指標與風險管理機制。失敗常見於願景模糊、溝通不足、資源不到位及過早宣布成功。
  • 四、體育署升格為運動部後應優先推動的變革活動:第一,法制與結構先行,完成運動部組織法、組織章程、員額編制與司署分工(如全民運動、競技運動、運動產業、國際事務)。第二,保障人員權益並組建領導團隊,處理陞遷、留任與專業人力進用。第三,溝通願景與策略,向地方政府、單項協會、學校與產業界說明新的互動與分工方式。第四,重新分配預算與資源,並推動短期成果(如選手培訓、運動產業扶植),以建立信任。
  • 五、優先順序的理由:組織變革宜先「解凍」再「移動」,故法制與溝通應先於結構調整;結構與人員安置完成後,才推動流程再造與文化形塑。若順序錯置,易生人事抗爭與業務斷點。建議設變革管理辦公室(PMO),將重要節點列入管制,並以員工滿意度、業務銜接率、政策知能等指標滾動檢討。

第2題

請說明體育班學生的基本學力為什麼受到各界的廣泛討論,並提出兼顧 體育班學生基本學科學習與運動專項之策略。(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爭議背景:體育班係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設置,以培育運動人才為目的,長期採集中訓練、專項教練與住宿管理。外界討論體育班學生的基本學力,源於課程節數常遭訓練與賽事排擠、學科學習落差擴大,以及升學與生涯轉銜受限;在十二年國教素養導向、學習歷程檔案與兒童運動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趨勢下,基本學力的保障更受關注。
  • 二、成因分析:制度面,課程計畫彈性過大、補救教學與學習扶助未落實;學校面,競賽績效與升學導向排擠學科資源;教師面,導師、教練與學科教師協作不足;學生面,訓練疲勞、學習方法與動機不足、自我效能偏低;家庭與社會面,存在重競技、輕學科的價值觀。其後果包括基本學力落差、生涯選擇受限,以及運動產業就業能力不足。
  • 三、課程與教學策略:訂定體育班課程計畫,保障國語文、英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等領域節數;善用彈性學習課程實施補救教學、學習扶助與課後輔導;採差異化教學與多元評量;將運動科學、運動英語、運動管理融入專題,使學科與專項相互支持;並以學習歷程檔案協助升學與生涯探索。
  • 四、制度與支持策略:建立導師、專項教練、專任運動教練與輔導教師的協作機制;妥善安排訓練負荷與賽事行事曆,避免長期缺課;落實基本學力檢測與學習追蹤,並向家長溝通;充實經費、運動防護與晚間自習資源;修訂體育班設立與評鑑指標,將學力表現納入學校評鑑與補助依據。
  • 五、結語:體育班應以「運動專項與基本學力並重」為原則,透過課程保障、差異化教學、協作輔導與制度誘因四方面同時推進;並建立中央、地方與學校三級追蹤機制,定期檢視學力與訓練負荷,使學生兼具競技表現與終身學習能力。

第3題

請說明運動場地設施經營所指「OT」、「BOT」、「ROT」之意涵,並舉例 說明現行「國民運動中心」採用模式及其優缺點。(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三種模式之意涵: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OT(Operate-Transfer,營運-移轉)是指政府興建完成後,將設施委託民間營運,期滿營運權移轉回政府,民間不負擔興建資本;BOT(Build-Operate-Transfer,興建-營運-移轉)由民間籌資興建並營運,期滿移轉;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整建-營運-移轉)則由民間投資整建或修建既有設施後營運,期滿移轉。
  • 二、三者比較:主要差異在民間投資範圍與風險分擔。BOT 民間投入資本最大、契約期最長,政府可減輕財政負擔,但監督複雜;ROT 介於其間,適合老舊場館活化;OT 由民間承擔興建成本,專注營運效率,契約期較短、進入門檻較低。三者均須明定權利金、租金、公益條款、費率核定與期滿移轉條件。
  • 三、國民運動中心採用模式:現行多由中央補助、地方政府興建,完工後以 OT 方式委外經營,少數採 ROT 整建舊場館。契約通常明定營運年限、公益時段(如銀髮、弱勢、學生優惠)、費率須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定,並收取權利金或租金,地方政府負責履約管理與績效考核。
  • 四、優點:導入民間專業與效率,提升設施使用率與服務品質;減輕政府人事與營運負擔;透過權利金增加財源;部分移轉風險;創造就業與運動產業鏈;公益時段保障弱勢運動權。對地方政府而言,可在有限資源下快速提供多元運動服務。
  • 五、缺點與限制:契約不完全與監督成本高;廠商追求利潤可能排擠公益或冷門項目;費率偏高影響可負擔性;契約期短使業者投資與維護意願不足;履約管理人力與專業不足;期滿移轉與資產點交易生爭議;偏鄉市場規模不足難以委外。建議延長合理契約年期、明確 KPI 與公益條款、強化查核與資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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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說明運動競賽管理之意涵。(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意涵:運動競賽管理(sport competition management)是指運用規劃、組織、領導與控制等管理功能,整合人力、財務、場地、資訊與時間資源,對競賽的籌辦、執行與評估進行系統性安排,以達成公平、安全、精彩與效益等目標。其本質為專案管理,兼具體育專業與管理專業。
  • 二、管理範圍與層次:範圍包括賽會治理與法規、競賽規程與賽制、賽務與裁判、場地設施、醫護與運動防護、人力與志工、財務、行銷與媒體、風險與危機管理、資訊科技。層次可分國際綜合賽會、國際單項錦標賽、全國性賽會、地方與校際競賽、社區與企業賽事。
  • 三、管理流程:規劃階段研訂競賽規程、賽制、報名、場地與日程、預算與人力;組織階段成立籌備委員會與工作分組;執行階段辦理檢錄、計時計分、裁判、醫護、交通住宿與開閉幕;控制階段進行品質、安全與危機處理、申訴與紀律;評估階段辦理賽後檢討、決算與效益評估。
  • 四、關鍵議題:競賽公平與規則適用、選手安全與保險、法令遵循(政府採購、個人資料保護、兒少保護)、觀眾服務與行銷、永續與社會責任、科技應用(電子計時、轉播、數據分析)。管理者須建立標準作業程序(SOP)與風險清單,並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 五、結語:運動競賽管理是將賽會願景轉化為可執行方案的整合性工作,須以規程明確、分工清楚、風險可控與持續改善為原則;賽後並應將經驗記錄成文件,作為下一屆賽會的知識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