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圖書資訊管理 圖書資訊學
第1題
何謂「圖書教師(teacher librarian)」及其職責?請論述圖書教師與「學 校圖書館館員(school librarian)」的差異。(25 分)
題目
何謂「圖書教師(teacher librarian)」及其職責?請論述圖書教師與「學 校圖書館館員(school librarian)」的差異。(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定義與制度背景:圖書教師(teacher librarian)係指同時具備「教師」與「圖書館資訊專業」雙重資格,並在學校圖書館或圖書資訊中心從事教學、館藏經營與閱讀推動之專業人員。此一名稱常見於澳洲、加拿大、英國與臺灣;我國教育部自2011年起推動「圖書教師」制度,於國民中小學設置,多由校內教師兼任並減授部分鐘點,須完成圖書資訊學分班或相關研習認證。
- 二、核心職責:可歸納為四大面向。(1)教學面:規劃圖書資訊利用教育與閱讀課程,與領域教師協同教學(collaborative teaching),將資訊素養融入課程。(2)館藏面:辦理館藏發展與徵集、分類編目、汰舊與館藏維護。(3)推廣面:辦理主題書展、晨讀、說書、閱讀認證與作家講座,營造閱讀氛圍。(4)支援面:支援教師專業成長、學校本位課程與專題探究,並管理閱讀空間與設備。
- 三、與學校圖書館館員的差異:學校圖書館館員(school librarian)為上位概念,泛指於中小學圖書館任職者,其定位偏向館藏管理、流通參考服務與行政支援;圖書教師則凸顯「教師」身分,須具備課程設計、教學實施與學習評量能力,並實際進入班級與教師共同備課。邏輯上,圖書教師必為學校圖書館館員,反之則不必然;前者是後者的教學深化角色。
- 四、專業養成與認證之差異:圖書教師通常要求具備教師證書,並加註圖書資訊專長或修習指定學分;學校圖書館館員則可能僅需圖書館學或資訊管理相關學位,未必具備教學專業。此差異反映在職務重點:前者以「教」為核心,後者以「管」與「服務」為核心,兩者相輔相成而非互相取代。
- 五、限制與建議:我國圖書教師多屬兼任,面臨教學負荷、專業培訓時數不足、缺乏正式編制與職涯階梯等困境。建議方向包括:建立專任圖書教師編制與職等、完善學分班與回流教育、將圖書資訊利用教育納入課程綱要之彈性學習課程、並以協同教學節數保障其教學職能,使圖書教師真正成為學校的教學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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