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圖書資訊管理 圖書館管理

第2題

請從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核心原則出發,申論大學圖書館在提供 各項資源與空間的服務時,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等各階段可 能面臨的法律爭議,並請針對這些議…

題目

請從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核心原則出發,申論大學圖書館在提供 各項資源與空間的服務時,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等各階段可 能面臨的法律爭議,並請針對這些議題,提出保障讀者權益的具體作為。 (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核心原則:《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要求蒐集、處理及利用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依誠實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第8條課予告知義務;第3條賦予查詢、閱覽、更正、停止利用及刪除等權利;第6條原則禁止蒐集病歷、醫療、基因等特種個資。大學圖書館並應遵守圖書館倫理守則之保密與閱讀自由原則。
  • 二、蒐集階段爭議:門禁刷卡、人臉辨識、館內監視錄影、借閱紀錄、參考諮詢紀錄、圖書薦購與機構典藏作者資料均屬個資。爭點在於告知是否充分、蒐集是否最小化、特種個資(如身心障礙讀者服務紀錄)是否具備法定要件,以及人臉辨識是否符合比例原則與必要性。
  • 三、處理與利用階段爭議:將借閱資料用於讀者行為分析、個人化推薦或行銷,可能構成特定目的外之利用;與校務系統介接、委外廠商維運、雲端跨境傳輸涉及監督與資安風險;資料外洩時應依第12條通知當事人。另保存期限不明、權限控管鬆散,亦易衍生爭議。
  • 四、保障作為:訂定個資保護政策並實施隱私影響評估,落實告知同意、資料最小化與去識別化;採權限分級、加密與軌跡稽核;委外契約明定資安與保密條款;設置個資保護窗口與權利申請流程;提供不刷卡入館等替代措施,並於監視區域明顯標示。
  • 五、治理與課責:指定個資保護長或專責人員,定期辦理教育訓練與內部稽核,建立事故應變與通報機制,並於年度報告揭露個資保護執行情形,以兼顧服務便利、學術自由與讀者隱私信賴。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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