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圖書資訊管理 圖書館管理考古題
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圖書資訊管理 圖書館管理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題目與答案
公立公共圖書館編製預算時會受外部政治、經濟與社會因素的影響,請
說明《政府資訊公開法》對公立公共圖書館財務透明度的要求,並舉例
論述公立公共圖書館如何透過公開平台呈現財務資訊,以強化公共問責
與民眾的信任感?(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法制基礎: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5條,政府資訊應依法主動公開,或應人民申請提供;第6條課予機關主動公開義務;第7條明定預算及決算書、施政計畫、業務統計、採購契約等應主動公開;第8條容許以網站、公報、說明會等方式為之。公立公共圖書館屬政府機關(構),財務資訊公開是法定義務,並非機關可自由裁量的恩惠。
- 二、預算編製的外部環境:政治上受議會審議、上級政策與民意壓力影響;經濟上受稅課收入、補助款、物價與匯率波動左右,直接牽動圖書與電子資源採購;社會上受人口老化、多元族群與閱讀習慣數位化影響。財務透明可降低資訊不對稱,使資源配置可被檢驗,並回應納稅人對公共資金正當性的期待。
- 三、公開平台與呈現方式:可於機關網站設置「政府資訊公開」專區,連結政府資料開放平臺(data.gov.tw)釋出預算書、決算書、會計月報、補助與委辦經費、捐贈徵信及統計年報;採購案件同步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並以CSV、JSON等開放格式與視覺化圖表呈現,提升可讀性與再利用性。
- 四、公共問責與信任強化:透過預算說明會、公聽會、圖書館委員會與公民參與機制說明經費結構與績效,並定期揭露人均借閱、館藏周轉率、單位經費服務量等指標。惟須注意第18條豁免規定、商業機密與個人資料保護,避免形式化公開,應兼顧即時性、完整性與可理解性。
請從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核心原則出發,申論大學圖書館在提供
各項資源與空間的服務時,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等各階段可
能面臨的法律爭議,並請針對這些議題,提出保障讀者權益的具體作為。
(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核心原則:《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要求蒐集、處理及利用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依誠實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第8條課予告知義務;第3條賦予查詢、閱覽、更正、停止利用及刪除等權利;第6條原則禁止蒐集病歷、醫療、基因等特種個資。大學圖書館並應遵守圖書館倫理守則之保密與閱讀自由原則。
- 二、蒐集階段爭議:門禁刷卡、人臉辨識、館內監視錄影、借閱紀錄、參考諮詢紀錄、圖書薦購與機構典藏作者資料均屬個資。爭點在於告知是否充分、蒐集是否最小化、特種個資(如身心障礙讀者服務紀錄)是否具備法定要件,以及人臉辨識是否符合比例原則與必要性。
- 三、處理與利用階段爭議:將借閱資料用於讀者行為分析、個人化推薦或行銷,可能構成特定目的外之利用;與校務系統介接、委外廠商維運、雲端跨境傳輸涉及監督與資安風險;資料外洩時應依第12條通知當事人。另保存期限不明、權限控管鬆散,亦易衍生爭議。
- 四、保障作為:訂定個資保護政策並實施隱私影響評估,落實告知同意、資料最小化與去識別化;採權限分級、加密與軌跡稽核;委外契約明定資安與保密條款;設置個資保護窗口與權利申請流程;提供不刷卡入館等替代措施,並於監視區域明顯標示。
- 五、治理與課責:指定個資保護長或專責人員,定期辦理教育訓練與內部稽核,建立事故應變與通報機制,並於年度報告揭露個資保護執行情形,以兼顧服務便利、學術自由與讀者隱私信賴。
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在各類型圖書館的應用日益受到重
視,請申論大學圖書館館員在使用各類AI 工具時應具備那些核心職能?
(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AI素養與概念理解:館員應理解機器學習、生成式AI與自然語言處理之基本原理,認識訓練資料、模型偏誤與幻覺(hallucination)等限制,並能說明AI在圖書館的可能應用場景與風險界線,作為判讀工具輸出與與讀者溝通之基礎。
- 二、資訊倫理與法律知能:應熟悉著作權、個人資料保護、學術誠信與智慧財產權規範,注意訓練資料與生成內容之侵權風險、跨境傳輸與資料治理問題,並能辨識演算法偏誤與歧視,堅守圖書館中立、隱私與知的自由等專業價值。
- 三、工具操作與提示工程:具備提示(prompt)設計、檢索增強生成(RAG)、API串接與自動化流程之實作能力,能運用AI於館藏徵集、metadata生成、OCR、分類編目、參考諮詢與資料分析,並依任務性質選擇合適工具與參數設定。
- 四、評估驗證與資料治理:能查核AI產出之正確性與來源,建立人工覆核機制,避免直接引用未經查證內容;並具備資料品質管理、統計分析與成效評估能力,確保輸入資料之合法性、完整性與可追溯性,降低錯誤與外洩風險。
- 五、讀者服務、教學支援與組織治理:能規劃AI素養課程與使用指引,協助師生正確運用生成式AI於學習與研究;並參與訂定機構AI政策、風險評估與問責機制,與資訊、法律及教務單位跨域協作,持續進修以維持職能更新。
CNS 13151: 2018《資訊與文獻-圖書館統計》旨在提供圖書館收集及提
報統計資料之指引,確保圖書館統計數據的一致性。請論述在圖書館績
效評估中,如何有效應用此標準?(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標準定位與範疇:CNS 13151:2018《資訊與文獻-圖書館統計》對應ISO 2789,旨在統一圖書館統計之定義、計量單位與提報方式,涵蓋館藏量、登記讀者、到館與虛擬使用、借閱、參考諮詢、館際互借、電子資源使用、人力、經費與空間等項目,為績效評估提供共同語言。
- 二、建立一致性資料基礎:應依標準明定統計期間、計量單位與計算規則,如館藏以冊(件)計、人力以全時約當數(FTE)計、電子資源依COUNTER等規範取得使用量;並建立資料蒐集流程、檢核與品質控管機制,確保跨年度與跨館資料可比較。
- 三、績效指標設計:以投入(經費、人力、館藏)、產出(借閱量、到館人次、諮詢件數、活動參與)與成效(學習成果、滿意度)建構指標體系;常用比率包括館藏周轉率、人均借閱量、每位館員服務讀者數、單位經費服務產出及電子資源使用率。
- 四、標竿學習與決策支援:藉一致性統計進行跨館比較與趨勢分析,找出標竿並診斷落差,作為預算編製、資源配置、服務調整與策略規劃之依據;亦可對外揭露績效,強化課責並爭取行政與社會支持。
- 五、限制與精進:量化統計難以反映服務品質與長期價值,且各館填報定義仍有落差,電子資源與虛擬使用掌握不易,指標亦可能被操弄;宜輔以質性方法、使用者調查與平衡計分卡,並注意規模與城鄉差異,避免單一指標誤導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