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4題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以中央主管機關首長為主任委員,並以相關政府部門代表、公會、團體或學者專家為委員,其中政府部門代表不得超過多少比例?
題目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以中央主管機關首長為主任委員,並以相關政府部門代表、公會、團體或學者專家為委員,其中政府部門代表不得超過多少比例? A. 1/2 B. 1/3 C. 1/4 D. 2/3
官方答案
- 答案:B. 1/3
解析
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6條第1項規定,為研擬財稅政策、提供法律諮詢及監督權利保護之落實,財政部應設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同條第2項明定,諮詢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五人,以財政部首長為主任委員;委員由相關政府部門代表、公會、團體或學者專家派(聘)兼之,其中政府部門代表不得超過三分之一。此項規定係為確保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之代表性與獨立性,避免行政機關主導諮詢會運作,故正確選項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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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