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司法行政 刑法
第19題
按照刑法第57 條規定,下列何者不是科刑時應注意之事項?
題目
按照刑法第57 條規定,下列何者不是科刑時應注意之事項? A. 犯罪的手段輕重 B. 犯罪所生之損害 C. 犯罪的輿論影響 D. 犯罪的動機目的
官方答案
- 答案:C. 犯罪的輿論影響
解析
刑法第57條列舉科刑應審酌之事項,包括犯罪之動機、目的、犯罪時所受之刺激、犯罪之手段、行為人之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與被害人之關係、違反義務之程度、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及犯罪後之態度。選項A、B、D分別對應犯罪手段、所生損害、動機目的;「犯罪之輿論影響」不在法定審酌事項之列,故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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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