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交通行政 運輸學

第1題

請說明收取「公路養管費」之背景與目的為何?目前自用與營業汽車收 取之費率公式為何?過去針對隨車或隨油徵收的議題有諸多探討,未來 若納入運具新能源之徵收議題,試論…

題目

請說明收取「公路養管費」之背景與目的為何?目前自用與營業汽車收 取之費率公式為何?過去針對隨車或隨油徵收的議題有諸多探討,未來 若納入運具新能源之徵收議題,試論述可行之徵收方式?(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背景與目的:公路法第27條規定,公路主管機關為籌措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經費,得徵收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俗稱公路養管費),現行以汽車燃料使用費名義徵收。其目的在落實使用者付費與受益者付費,建立穩定財源,並透過費率設計引導節能減碳;早期採隨車定額,主要考量稽徵便利與行政成本。
  • 二、現行費率公式:自用汽車按汽缸總排氣量分級定額,F自用=R自用(排氣量級距、燃料種類)×1年;營業汽車按載客人數(座位數)或載重噸數分級定額,F營業=R營業(座位數或載重噸數、燃料種類)×1年。R為交通部會同財政部公告之定額費率,並非按實際油耗或行駛里程計算。
  • 三、隨車與隨油徵收爭議:隨車徵收行政成本低、稽徵穩定、逃漏較少,但缺乏節能誘因,低里程與高里程者負擔相同,公平性受質疑。隨油徵收符合使用者付費與外部成本內部化,可鼓勵節能,但須處理營業車負擔、農漁業用油免稅、油品流向、非法油品、加油站代徵成本及油價波動等問題,過去多次研議而未全面實施。
  • 四、新能源運具之可行徵收方式:電動車、氫能車不耗汽油,隨油徵收將失效。可行方案包括:一、隨車定額,依車重、馬力或座位數分級,可立即涵蓋電動車;二、隨電徵收,於公共充電樁按充電度數附加,但家用充電難以掌握;三、隨里程徵收(Road User Charge, RUC),以車載設備或ETC按里程與車重計費;四、混合制,採定額基本費加里程或能源附加費。
  • 五、政策建議:宜先完成法制正名與授權,明定費率公式、定期檢討機制及落日條款;依車重(道路破壞)、能耗(碳排)與空污外部性分級;建立充電與里程資料介接及隱私保護;對偏鄉、弱勢與營業車設計配套;並公開試算、舉辦公聽會,以降低業者與民眾衝擊。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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