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測量製圖 土地測量法規及實務(包括土地法、國土測繪法及地籍測量法規)
第4題
測繪業申請的要件為何?(10 分) 測繪業配置之測量員具備何種資格可以擔任測量員?(15 分)
題目
測繪業申請的要件為何?(10 分) 測繪業配置之測量員具備何種資格可以擔任測量員?(1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法令依據與制度架構:依國土測繪法第27條以下規定,經營測繪業應向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申請許可,取得許可後再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始得營業;其申請條件、程序、應備文件、許可證核發與管理,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測繪業許可登記及管理辦法規範,並應加入同業公會,形成「許可、登記、公會」三層管理架構。
- 二、申請要件:一、主體資格:以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之公司或商業為限;二、資本額:實收資本額達一定金額以上(現行辦法為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三、人員:置測量員三人以上,其中至少一人具備測量技師或高考測量製圖類科及格資格;四、負責人不得有法定消極資格,如受監護或輔助宣告、曾犯特定之罪經判決確定等;五、具備固定營業場所及必要測繪儀器設備;六、檢附申請書、公司章程、資本額證明、測量員名冊及資格證明、設備清冊等文件。
- 三、測量員資格之一:依國土測繪法及相關辦法,測量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測量技師考試及格,領有測量技師證書者;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測量製圖類科考試及格者;三、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測量製圖類科考試及格,並具有規定年限以上測量工作經驗者。
- 四、測量員資格之二與認定:四、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測量、地政、土木、地理資訊等相關系(科)畢業,並具有規定年限以上測量工作經驗,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認可者;五、領有國外相當資格經認證者。測量員不得同時受聘於二家以上測繪業,異動時應報請備查;測繪成果並應由測量技師或符合資格之測量員簽署負責,以落實專業責任。
- 五、管理義務與檢討:測繪業應於許可範圍內營業,不得將許可證借予他人使用或轉包予未經許可者;應保存測繪成果及相關紀錄一定年限,接受主管機關查核;許可事項變更應辦理變更登記,歇業應繳銷許可證。現行制度宜強化測量員在職訓練與成果品質抽查,並建立跨機關資訊勾稽,以確保測繪成果之正確性與公共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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