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食品衛生檢驗 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

第1題

113 年某直轄市有多位民眾至餐廳用餐後引發嚴重食物中毒,最終導致 6 人死亡之事件,請問造成此次中毒的病原菌與毒素為何?引發中毒的 可能原因?中毒的症狀為何?…

題目

113 年某直轄市有多位民眾至餐廳用餐後引發嚴重食物中毒,最終導致 6 人死亡之事件,請問造成此次中毒的病原菌與毒素為何?引發中毒的 可能原因?中毒的症狀為何?那些食品風險較高?如何預防此類中 毒?(20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病原菌與毒素:本案為113年3月臺北市「寶林茶室」事件,致病菌為唐菖蒲伯克霍爾德氏菌(Burkholderia gladioli pathovar cocovenenans,舊稱椰毒假單胞菌),其在富含脂肪酸之基質中產生邦克列酸(bongkrekic acid,舊譯米酵菌酸)。此毒素與粒線體ADP/ATP轉位酶結合,阻斷氧化磷酸化,屬高致死率之細菌代謝毒素,且耐熱,一般烹調加熱無法破壞。
  • 二、可能原因:澱粉類製品(粿條、河粉)於室溫長時間放置或發酵,形成利於產毒之環境;廚房通風不良、溫度與時間控制失效;原料或半成品逾期、貯存不當;生熟食交叉污染;以及消費者外帶後未盡速冷藏。業者未落實先進先出、未留存溫度紀錄與自主檢驗,均為關鍵缺失。
  • 三、中毒症狀:潛伏期約1至10小時,多為2至5小時。初期出現腹痛、腹瀉、噁心、嘔吐等腸胃症狀,隨後快速進展為頭暈、全身無力、黃疸、少尿、意識障礙,並發生急性肝腎衰竭、代謝性酸中毒、休克與多重器官衰竭。病程進展迅速,死亡率可達三成以上,倖存者亦可能留有肝腎或神經後遺症。
  • 四、高風險食品:主要為室溫發酵或長時間浸泡之澱粉製品,如粿條、河粉、腸粉、米粉、年糕、湯圓;椰子相關製品(椰子水、椰漿、椰果);玉米澱粉製品;以及泡發之黑木耳、銀耳。此類食品含水活性高、營養豐富,若於常溫久置,極易滋生產毒菌並累積毒素。
  • 五、預防策略:應落實低溫保存(冷藏7℃以下、冷凍-18℃以下),縮短常溫置放時間;發酵或浸泡須在通風低溫環境並嚴格控時;不得使用逾期或變質原料;發現製品有異味、發黏、變色應即丟棄。政府應強化餐飲業GHP稽查、要求溫度與時間紀錄、加強衛生教育與跨局處通報,並宣導「毒素耐熱,煮熟無效」之正確觀念。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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