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航海技術 海上人命安全

第3題

依據「國內航線船舶安全管理」(NSM)制度,船舶安全管理評鑑可區分為 公司評鑑及船舶評鑑兩大類。請說明評鑑員實施船舶評鑑的程序。(20 分)

題目

依據「國內航線船舶安全管理」(NSM)制度,船舶安全管理評鑑可區分為 公司評鑑及船舶評鑑兩大類。請說明評鑑員實施船舶評鑑的程序。(20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申請與評鑑前準備:公司完成公司評鑑並取得符合文件(DOC)後,向航政機關提出船舶評鑑申請;評鑑員應先行審閱公司安全管理手冊、船舶安全管理手冊、船舶基本資料、前次評鑑缺失及改善情形,據以擬定評鑑範圍、重點與日程。
  • 二、登輪與起始會議:評鑑員登輪後召開起始會議,向船長及船員代表說明評鑑目的、依據、程序、範圍與判定基準,確認船舶安全管理系統之代表人與聯絡方式,並請船方提供相關文件與紀錄,以建立互信及配合基礎。
  • 三、文件審查與現場查證:查核安全管理手冊、船長覆核紀錄、應急部署表、訓練與演練紀錄、保養檢查紀錄、不合格事項處理與矯正措施等;並實地查看駕駛台、機艙、救生滅火設備及船員工作環境,必要時訪談船長與船員,驗證制度實際運作情形。
  • 四、缺失開立與總結會議:評鑑員就查證結果開立缺失(non-conformity)或觀察事項,與船長確認事實並請其簽認;續召開總結會議,宣讀評鑑結果、缺失內容與改善期限,並說明複評或追蹤方式,確保船方充分瞭解。
  • 五、報告與後續追蹤:評鑑員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評鑑報告,送權責單位核定,據以核發、換發或註銷船舶安全管理證書;船方應於期限內提出矯正措施與改善證明,必要時實施複評,以確認安全管理系統持續有效運作。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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