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公職食品技師 行政法、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第5題

請說明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第24 條食品從業人員之衛生管 理應符合之規定?(25 分)

題目

請說明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第24 條食品從業人員之衛生管 理應符合之規定?(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健康檢查與疾病管制:新進食品從業人員應先經衛生醫療機構健康檢查合格後始得聘僱,僱用後每年應主動辦理健康檢查一次;從業人員如罹患或帶原A型肝炎、傷寒、結核病,或手部有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等可能污染食品之疾病者,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應予調離或停止作業。
  • 二、個人衛生與洗手時機:從業人員手部應經常保持清潔,於工作前、如廁後、處理食品原料前、處理污染性物品或廢棄物後、接觸錢幣或門把等非食品物品後,均應以肥皂及流動清水澈底洗手並擦乾,必要時以酒精性乾洗手液消毒。作業場所應設置足夠且便利之洗手設備、洗手乳、擦手紙及垃圾桶。
  • 三、工作衣帽與防護具:工作時應穿戴清潔之工作衣、工作帽(髮帽),並將頭髮完全覆蓋;必要時應佩戴口罩、手套、圍裙或鞋靴。工作衣帽應定期清洗更換,不得穿出作業場所;手套應保持完整清潔並適時更換,口罩應覆蓋口鼻,以防止飛沫、毛髮及體表污染物進入食品。
  • 四、禁止行為與外觀管理:從業人員不得蓄留指甲、塗抹指甲油或佩戴戒指、手鐲、耳環等飾物;不得於作業場所吸菸、飲食、嚼食檳榔或口香糖、隨地吐痰;不得以手直接接觸調理後之即食食品,應使用器具;化妝品應以不易脫落者為限。傷口應妥善包紮並以防水敷料覆蓋,以避免異物污染食品。
  • 五、教育訓練與人員管制:從業人員應接受食品衛生、食品安全及相關法規之教育訓練,新進人員於上線前應完成基礎訓練,在職人員每年應定期接受訓練並留存紀錄;非工作人員不得任意進入作業場所,參觀或維修人員進入時應穿戴防護裝備並有專人陪同,以維持作業環境之衛生。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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