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離島三等 一般民政 政治學

第3題

如果作為國家領土完整守護者的「軍隊」(military),與其他組織或制度 間存有差異,試說明差異何在?民主國家運用那些機制使軍隊接受「垂直 課責」(verti…

題目

如果作為國家領土完整守護者的「軍隊」(military),與其他組織或制度 間存有差異,試說明差異何在?民主國家運用那些機制使軍隊接受「垂直 課責」(vertical accountability)及「水平課責」(horizontal accountability)? (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軍隊作為特殊組織的差異:軍隊擁有合法武力的獨占與集中運用,具高度層級節制、嚴明紀律與命令服從關係;其成員受專業化訓練與封閉的軍事社會化,運作具高度保密性與不透明性;其任務為隨時備戰、承擔生死風險,難以一般績效指標衡量。這些特質使其與一般行政機關、企業與公民團體明顯有別。
  • 二、垂直課責的意義與機制:垂直課責是指人民透過選舉、民意、媒體與公民社會,對軍隊所屬的政府進行監督。機制包括定期選舉與政黨輪替、民意調查與媒體監督、預算與租稅的民主控制、公民團體與人權組織的倡議,以及軍中人權保障與申訴制度,使軍隊最終對主權者負責。
  • 三、水平課責的意義與機制:水平課責是指國家機關之間相互制衡與監督。包括立法機關審查國防預算、行使人事同意權與調閱權;司法機關審查軍事行為的合法性,並使軍事審判回歸平常司法;審計機關查核國防採購;監察使(ombudsman)或監察院調查軍中弊端;國防部內部的督察長(inspector general)與文官體系亦屬之。
  • 四、制度設計的要件:文人控制(civilian control)與文人領袖制度、國防二法所建立的軍政軍令一元化、國會國防委員會的專業化與資訊取得能力、資訊公開與保密的分級規範,以及獨立監察機構的調查權,均為使課責得以落實的關鍵。
  • 五、限制與建議:軍事專業主義與保密文化常使課責流於形式,政黨競爭亦可能使國防議題政治化而傷害戰力。宜強化國會專業幕僚與聽證制度、健全軍中人權與申訴管道、適度擴大資訊公開,並在國家安全與民主監督之間取得平衡。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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