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離島四等 一般行政 基礎能力測驗(作文、英文閱讀與法學知識)
第22題
對於自治法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對於自治法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直轄市、縣得就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 B. 自治條例係指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 C. 自治規則係指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 D. 自治規章得作罰鍰規定,額度以新臺幣10 萬元為限,但不得連續處罰
官方答案
- 答案:D. 自治規章得作罰鍰規定,額度以新臺幣10 萬元為限,但不得連續處罰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 35 條規定:自治條例得設罰鍰,額度以新臺幣 5 萬元為限;自治規則得設罰鍰,額度以新臺幣 1 萬元為限。選項 D 誤將額度提高至 10 萬元且稱得連續處罰,與法條不符。A、B、C 三項敘述分別引用地方制度法第 28、33、34 條,內容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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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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