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離島四等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3題

關於姓名取用及登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姓名取用及登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國民於出生登記時,應確定其本名依法登記 B. 外國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取用之中文姓名,得以其外文音譯方式為之 C. 外國人為我國國民之配偶,申請歸化我國國籍時,其中文姓名應以我國國民戶籍資料配偶姓名為準 D. 外國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於許可前與我國國民結婚,其中文姓名應以結婚登記之姓名為準

官方答案

  • 答案:D

解析

姓名條例規定,外國人歸化我國國籍時應取用中文姓名,並得以其外文姓名音譯或與本名發音相近的文字為之,故B正確;其為我國國民配偶者,為使戶籍資料一致,中文姓名應以我國國民戶籍資料所載配偶姓名為準,故C正確。至於申請歸化後、許可前才與我國國民結婚者,結婚登記時尚未取得我國國籍,所登載者多為外文姓名,法律並未規定歸化時取用的中文姓名須改以該結婚登記姓名為準,故D敘述有誤。A所述出生登記應確定本名,符合以戶籍登記姓名為本名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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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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