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離島四等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20題

甲喪妻有一成年子丙。乙喪夫有一成年之女丁。甲乙結婚後,丙男與丁女之間關係為何?

題目

甲喪妻有一成年子丙。乙喪夫有一成年之女丁。甲乙結婚後,丙男與丁女之間關係為何? A. 無親屬關係 B. 二親等旁系姻親 C. 三親等旁系姻親 D. 二親等旁系血親

官方答案

  • 答案:A. 無親屬關係

解析

民法第970條所稱姻親,限於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丙與丁分別是甲、乙前婚姻所生之子女,兩人間並無血緣關係;丁是丙繼母乙之女,屬「血親之配偶之血親」,不在上述姻親範圍,故不成立繼兄弟姊妹之姻親關係。選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