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離島四等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21題
下列關於終止收養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關於終止收養之敘述,何者錯誤? A. 養子女死亡後,養父母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 B. 養父母與未成年之養子女合意終止收養,除書面外,應經法院認可 C.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合意終止收養,經作成書面,收養契約即終止 D. 養子女遺棄年邁之養父母時,主管機關得請求法院宣告終止收養
官方答案
- 答案:A. 養子女死亡後,養父母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
解析
民法第1080條之1僅規定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並未賦予養父母於養子女死亡後為此聲請之權;養子女死亡後,收養關係已無從終止,故A錯誤。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合意終止除書面外應經法院認可;成年人合意終止則以書面為已足。養子女遺棄養父母時,依第1081條,主管機關得請求法院宣告終止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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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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