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離島四等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24題
甲死亡時,留有存款新臺幣(下同)600 萬元,甲積欠乙800 萬元未清償,繼承人之有無不明,經法定程序選定遺產管理人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甲死亡時,留有存款新臺幣(下同)600 萬元,甲積欠乙800 萬元未清償,繼承人之有無不明,經法定程序選定遺產管理人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丙得向乙請求報酬 B. 就遺產債務,於必要時,乙得聲請法院命丙先為墊付 C. 丙因乙之請求,應說明遺產之狀況 D. 法院公告繼承人命於一定期限內承認繼承,丙非於該期間屆滿後不得對乙償還債務
官方答案
- 答案:C. 丙因乙之請求,應說明遺產之狀況
解析
本題考核民法繼承編關於遺產管理人之權限與義務。依民法第1177條第2項,遺產管理人因債權人之請求,應說明遺產之狀況,此為遺產管理人之法定義務,故選項C正確。選項A錯誤,遺產管理人之報酬由法院酌定,從遺產中支付(民法第1179條),不得向債權人乙請求。選項B錯誤,遺產債務由遺產清償,債權人不得聲請法院命遺產管理人墊付。選項D錯誤,依民法第1178條,法院公告繼承人命於一定期限內承認繼承,遺產管理人於該期間屆滿後,始得對已知之債權人清償,但非不得清償,且應先清償已知債權人,故敘述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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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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