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18題

建築物所有人依建築法規定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因此,在出租房屋時,房客變更房屋防火設計時,所有人亦應負責。對此一行政上責任的定性,下列何者正確?

題目

建築物所有人依建築法規定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因此,在出租房屋時,房客變更房屋防火設計時,所有人亦應負責。對此一行政上責任的定性,下列何者正確? A. 無過失責任 B. 行為責任 C. 狀態責任 D. 代履行責任

官方答案

  • 答案:C. 狀態責任

解析

建築法第77條第1項課予建築物所有人、使用人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之義務。此種義務著眼於「物之狀態」,凡對物有事實上支配力者,即負有排除危險之義務;縱使違法狀態非出於自己之行為,仍須負責,學理上稱為狀態責任。本題房屋所有人雖未親自變更防火設計,惟其為建築物所有人,對該物有支配權,故仍應負狀態責任。至於行為責任,係針對自己行為造成之違法狀態;無過失責任係指不以故意或過失為要件之責任;代履行則屬行政執行法上之間接強制方法,均與本題情形不同。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