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32題

下列關於普通抵押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關於普通抵押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 抵押權為不移轉占有而供債權擔保之不動產物權,且抵押人得為債務人以外之第三人 B. 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滅失後之殘餘物,以及非依物之通常用法而分離成為獨立之動產者 C. 不動產所有人設定地上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仍得設定抵押權,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D. 抵押權人於債權清償期屆滿後,為受清償,得訂立契約,取得抵押物之所有權

官方答案

  • 答案:C. 不動產所有人設定地上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仍得設定抵押權,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解析

民法第866條第1項係指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得設定地上權或其他以使用收益為目的之物權,或成立租賃關係,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C將順序顛倒為先設定地上權、再設定抵押權,此時地上權成立在先而可對抗抵押權,實行抵押權拍賣時應買人須承受地上權負擔,拍定價格因而降低,抵押權之效力顯受影響,故C敘述錯誤。A符合民法第860條、第867條;B符合民法第862條之1,滅失殘餘物及非依通常用法分離之動產仍為抵押權效力所及;D符合民法第878條,清償期屆滿後抵押權人得訂約取得抵押物所有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