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27題
關於民事共同訴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題目
關於民事共同訴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人必須合一確定者,為普通共同訴訟 B. 必須全體共同訴訟人一同起訴者,為類似必要共同訴訟 C. 訴訟標的必須合一確定,無須全體共同訴訟人一同起訴者,如其中一人拒絕同為原告而無正當理由,法院得依照原告之聲請,以裁定命該未起訴之人於一定期間內追加為原告 D. 訴狀送達後,該訴訟標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者,原告得追加原非當事人之人為當事人
官方答案
- 答案:D. 訴狀送達後,該訴訟標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者,原告得追加原非當事人之人為當事人
解析
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5款明定,訴狀送達後,該訴訟標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時,原告得追加其原非當事人之人為當事人,此屬無須他造同意之法定追加事由,故D正確。A所述應為必要共同訴訟,非普通共同訴訟;B所述「必須全體一同起訴」者為固有必要共同訴訟,類似必要共同訴訟則各人得單獨起訴。C則將命追加制度套用於無須全體一同起訴之情形,與第56條之1以「應共同起訴」為前提者有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