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27題
直轄市長甲因罹患重病,致不能執行職務繼續1 年以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直轄市長甲因罹患重病,致不能執行職務繼續1 年以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依法應由行政院聲請法院解除其職務 B. 甲去職後,其職位應由副市長代理 C. 甲去職後所遺任期1 年以上者,應自職位出缺之日起3 個月內完成補選 D. 直轄市長補選之當選人,其任期以補足該屆所遺任期為限,且視為一屆
官方答案
- 答案:D. 直轄市長補選之當選人,其任期以補足該屆所遺任期為限,且視為一屆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直轄市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2年者,不再補選,由行政院派員代理至任期屆滿。同條並明定補選當選人之任期以補足該屆所遺任期為限,且視為一屆,故D正確。A錯誤:市長因罹患重病致不能執行職務繼續1年以上,係由行政院解除其職務,非聲請法院。B錯誤:副市長隨同市長離職,市長去職後由行政院派員代理,非由副市長代理。C錯誤:補選以所遺任期逾2年為前提,所遺任期1年以上未滿2年者仍不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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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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