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21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行政院停止直轄市長職務之事由?

題目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行政院停止直轄市長職務之事由? A. 涉嫌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 B. 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 C. 涉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經第二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 D. 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者

官方答案

  • 答案:D. 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者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行政院停止直轄市長職務之事由包括涉嫌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以及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經第二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並包括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者,屬於第79條解除職務之事由,而非停職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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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