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22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關於地方自治團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關於地方自治團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對各該自治事項,應全力執行,並依法負其責任 B. 直轄市與其他直轄市合辦之事業,經有關直轄市議會通過後,得設組織經營之 C. 地方自治事項涉及跨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域時,由各該地方自治團體協商辦理 D. 合辦事業涉及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職權事項者,應由直轄市議會議決之

官方答案

  • 答案:D. 合辦事業涉及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職權事項者,應由直轄市議會議決之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24條規定,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與其他地方自治團體合辦之事業,經有關議會或代表會通過後得設組織經營。合辦事業涉及各該議會或代表會職權事項者,得由約定之議會或代表會決定,並非當然由直轄市議會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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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