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戶政 戶籍法規大意

第36題

依戶籍法施行細則規定,同一事件,牽涉二種以上登記者,應如何處理?

題目

依戶籍法施行細則規定,同一事件,牽涉二種以上登記者,應如何處理? A. 應合併辦理登記 B. 應分別辦理登記 C. 得分別辦理登記或合併辦理登記 D. 戶籍法施行細則並未規定

官方答案

  • 答案:B. 應分別辦理登記

解析

依戶籍法施行細則第10條明文規定:「同一事件,牽涉二種以上登記者,應分別辦理登記。」此項規定的目的在於維護戶籍登記簿登載的明確性與法定公信力,避免不同登記事項(例如出生認領與改姓、結婚登記與遷徙登記等)混淆,各該法律關係必須各自獨立登記並載明其事由,故B選項正確,A、C、D選項均不符合細則明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