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戶政 戶籍法規大意
第13題
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 萬元以下罰金,此處罰為下列何項法律性質?
題目
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 萬元以下罰金,此處罰為下列何項法律性質? A. 執行罰 B. 懲戒罰 C. 刑罰 D. 行政罰
官方答案
- 答案:C. 刑罰
解析
戶籍法第75條規定,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此規定位於戶籍法「罰則」章,係國家對違反刑事法秩序行為所加之制裁,性質上屬刑罰,而非行政機關為維持行政秩序所科處之行政罰(如罰鍰)。選項A執行罰、B懲戒罰亦與本條無涉。故本題答案為C刑罰。考生須辨明:規定於法律罰則章、以有期徒刑等自由刑為內容者,均屬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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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