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23題
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 條規定,雇主在僱用受僱者幾人以上時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
題目
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 條規定,雇主在僱用受僱者幾人以上時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 A. 30 人 B. 40 人 C. 50 人 D. 60 人
官方答案
- 答案:A. 30 人
解析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規定,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的發生;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立法目的在要求具有一定規模的雇主建立事前防治與事後申訴處理機制。30人為法定門檻,故選A;40、50、60人均非本條所定人數。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