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43題
下列關於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之調解程序,何者正確?
題目
下列關於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之調解程序,何者正確? A. 雇主不同意調解方案時應提出合理理由 B. 個別勞工與雇主之爭議經調解成立時,視為當事人間之契約 C. 調解不成立時,勞方得逕自申請交付仲裁 D. 一方申請調解時必須得到他方同意始能為之
官方答案
- 答案:B. 個別勞工與雇主之爭議經調解成立時,視為當事人間之契約
解析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25條規定,調解成立者,應作成調解書,經當事人簽名後,視為當事人間之契約。選項A法無規定雇主不同意需提出理由;選項C調解不成立僅權利爭議得申請仲裁,調整爭議須雙方同意;選項D調解可由一方聲請,無須他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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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