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15題
國中發生教師疑似體罰學生事件,學校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召開校事會議之後,組成調查小組,請問該校應於召開第一次會議之日起多久內完成調查…
題目
國中發生教師疑似體罰學生事件,學校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召開校事會議之後,組成調查小組,請問該校應於召開第一次會議之日起多久內完成調查報告? A. 3 日 B. 1 週 C. 2 週 D. 2 個月
官方答案
- 答案:D. 2 個月
解析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規定,學校召開校事會議決議組成調查小組調查教師疑似體罰等事件後,調查小組應自召開第一次會議之日起二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此一期限之設計,係在保障當事人權益與調查周延性之間取得平衡,使學校有充足時間蒐證、訪談及作成處置建議,同時避免程序延宕影響教師受聘權與學生受教權。相較於三日、一週或二週等過短期限,二個月較能因應個案之複雜程度。故本題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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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