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34題

依照我國憲法本文、增修條文與教育基本法的規定,下列對於馬祖(連江縣)教育事務規範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照我國憲法本文、增修條文與教育基本法的規定,下列對於馬祖(連江縣)教育事務規範之敘述,何者錯誤? A. 國家應注重馬祖與其他地區間教育事務是否均衡發展 B. 國家應優先補助馬祖的教育事項 C. 國家應保障扶助馬祖教育文化的發展,並制定法律作為依據 D. 馬祖的教育文化經費應全部由國庫支應

官方答案

  • 答案:D. 馬祖的教育文化經費應全部由國庫支應

解析

憲法第163條規定邊遠及貧瘠地區的教育文化經費由國庫「補助」,並非全額支應,故D稱馬祖教育文化經費應全部由國庫負擔,敘述錯誤。A符合憲法第163條注重各地區教育均衡發展之意旨;B符合教育基本法第5條對偏遠及特殊地區教育應優先補助的規定;C則符合憲法增修條文對澎湖、金門、馬祖地區教育文化應予保障扶助、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的規範。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