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37題
下列各項教育領域的行政命令,何者法律性質與其他三者不同?
題目
下列各項教育領域的行政命令,何者法律性質與其他三者不同? A. 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 B. 本國語文教育推動會設置要點 C.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 D.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官方答案
- 答案:B. 本國語文教育推動會設置要點
解析
行政命令依其性質可分為「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題中A「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C「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D「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均係依法律授權、由機關訂定並對外發生法規效力,屬「法規命令」(細則、辦法、準則皆為典型法規命令名稱)。B「本國語文教育推動會設置要點」之「要點」多屬機關內部業務分工、組織運作之「行政規則」或行政指導,不直接對外限制人民權利義務,法律性質與前三者不同,故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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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