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40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專任教師依教師法或國民教育法應負的義務?
題目
下列何者不屬於專任教師依教師法或國民教育法應負的義務? A. 實施學生家庭訪問 B. 依法令參與學校行政工作 C. 參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D. 參與校務會議
官方答案
- 答案:A. 實施學生家庭訪問
解析
教師法第32條明定教師義務,包括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行政工作、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與進修等,故 B、C 均屬法定義務。國民教育法規定學校設校務會議,由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等組成,議決校務重大事項,出席校務會議兼具權利與義務性質,D 亦屬之。至於實施學生家庭訪問,現行教師法與國民教育法均未將其列為專任教師的法定義務,僅屬學校得視需要推動的輔導措施,故本題應選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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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