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2題
我國憲法層次的人事行政定義,下列何者正確?
題目
我國憲法層次的人事行政定義,下列何者正確? A. 憲法規定行政院之掌理事項 B. 憲法規定考試院之掌理事項 C. 憲法規定立法院之掌理事項 D. 憲法規定人事行政總處之掌理事項
官方答案
- 答案:B. 憲法規定考試院之掌理事項
解析
我國憲法層次的人事行政定義,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六條規定:「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公務人員之考試、銓敘、任用、級俸、陞遷、考績、褒獎、撫卹、退休、養老、保險及各種福利制度等事項。」因此,人事行政權限係由憲法授予考試院掌理。選項A之行政院掌理行政事務,C之立法院行使立法權,D之人事行政總處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現改制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皆非憲法層次定義之人事行政主體。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