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15題
年滿18 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下列何者仍具有公務人員的應考資格?
題目
年滿18 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下列何者仍具有公務人員的應考資格? A.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經服刑期滿者 B. 曾服公務遭貪污罪起訴,經判決無罪確定者 C. 被裁定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D.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官方答案
- 答案:B. 曾服公務遭貪污罪起訴,經判決無罪確定者
解析
《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不得應考的情形,包括: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褫奪公權尚未復權;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等。B 僅曾被起訴,且經判決無罪確定,未受有罪判刑,不該當消極資格,仍具應考資格。A 已判刑並服刑期滿、C 褫奪公權未復權、D 監護或輔助宣告未撤銷,均不得應考。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