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32題
下列何情形須課徵土地增值稅?
題目
下列何情形須課徵土地增值稅? A. 土地被徵收 B. 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 C. 將私有土地贈與給縣政府 D. 已規定地價的土地設定典權
官方答案
- 答案:D. 已規定地價的土地設定典權
解析
土地稅法第28條規定,有償移轉原則上課徵土地增值稅;同條但書明定繼承移轉及各級政府受贈之私有土地免徵,依法徵收之土地亦免徵。設定典權則依同法第29條,由出典人預繳土地增值稅,故已規定地價之土地設定典權須課徵。A、B、C均屬免徵情形,D才是課稅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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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