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30題

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取得下列類型所得,何者不是採用扣繳稅款分離課稅方式?

題目

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取得下列類型所得,何者不是採用扣繳稅款分離課稅方式? A. 投資公司債之利息所得 B. 百貨公司抽獎之中獎獎金 C. 公益彩券大樂透之中獎獎金 D. 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之獎勵金

官方答案

  • 答案:B. 百貨公司抽獎之中獎獎金

解析

所得稅法將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列為第14條第1項第8類所得,百貨公司抽獎中獎屬之。此類所得雖由扣繳義務人按給付額扣取稅款,但扣繳僅具暫繳性質,納稅義務人於年終仍須將中獎金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適用累進稅率,並非分離課稅。A公司債利息與C政府舉辦之獎券(公益彩券)中獎獎金,均依法律規定採分離課稅,就源扣繳後即完稅,不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故選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