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28題
依土地稅法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出售前幾年內,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不適用一生一次之優惠稅率?
題目
依土地稅法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出售前幾年內,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不適用一生一次之優惠稅率? A. 5 年 B. 1 年 C. 2 年 D. 3 年
官方答案
- 答案:B. 1 年
解析
依土地稅法第34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得按一生一次優惠稅率(10%)課徵土地增值稅,其要件之一為出售前1年內,該土地未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立法上以「出售前1年」作為觀察期間,確認土地確實供自住使用,避免納稅義務人於出售前短期內才遷入戶籍以套用優惠。故本題正確期間為1年,A、C、D所載5年、2年、3年均與條文規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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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