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37題

下列何者是土地稅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的要件之一?

題目

下列何者是土地稅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的要件之一? A. 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 B. 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C. 前一年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D.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設籍處,以一處為限

官方答案

  • 答案:B. 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解析

土地稅法第9條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的住宅用地;並且地上建築改良物須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所以 B 正確。C 的「前一年」是土地增值稅第34條「出售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的期間限制,並非自用住宅用地的通案要件。D 的「以一處為限」指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只能申報一處,並非規範設籍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