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官方試題 PDF

題目

罰款處分不得與下列何種懲戒併為處分? A. 休職 B. 降級 C. 減俸 D. 記過

官方答案

  • 答案:C. 減俸

解析

C正確: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罰款為財產罰,不得與減俸併為處分。二者均屬減損受懲戒人財產或俸給之不利處分,性質相近,為避免對同一違失重複為財產上不利評價,故禁止倂科。A休職、B降級、D記過均得與罰款併處,不因罰款而排除適用。此一限制旨在劃分懲戒處分之類型,使財產罰與身分、職務上處分得合理併用,維持處分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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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