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17題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83 條第4 項規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及其執行事項,直轄市、縣(市)政府怠於處理時,實施者得向下列何者請求處理?
題目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83 條第4 項規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及其執行事項,直轄市、縣(市)政府怠於處理時,實施者得向下列何者請求處理? A. 監察院 B. 地方民意機關 C. 中央民意機關 D. 中央主管機關
官方答案
- 答案:D. 中央主管機關
解析
都市更新條例第83條第4項規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及其執行事項,直轄市、縣(市)政府怠於處理時,實施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請求處理。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得依法介入、命地方限期處理或代為處理,使都更程序不致因地方消極不作為而停擺。監察院(A)行使者為糾彈、審計等監察權;地方或中央民意機關(B、C)僅有立法與預算監督權,均無從就個案取代行政機關處理,故D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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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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