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9題
依土地法規定,有關登記錯誤之損害賠償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依土地法規定,有關登記錯誤之損害賠償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規費,應提存百分之二十作為登記儲金 B. 登記人員於登記完畢後,發見登記錯誤時,均應由登記機關逕予更正 C. 如因登記人員之故意所致者,由該人員負損害賠償責任 D. 損害賠償,不得超過受損害時之價值
官方答案
- 答案:D. 損害賠償,不得超過受損害時之價值
解析
土地法第68條第2項明定,因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所生損害賠償,不得超過受損害時之價值,故 D 正確。同法第70條規定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百分之十作為登記儲金,A 誤為百分之二十。第69條規定登記完畢後發現錯誤或遺漏,須以書面聲請上級機關查明核准後始得更正,不得由登記機關逕予更正,B 誤。賠償責任主體為地政機關,不因登記人員出於故意即改由該人員自負,C 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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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