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22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平均地權條例第15 條所定直轄市主管機關辦理規定地價之程序?
題目
下列何者不屬於平均地權條例第15 條所定直轄市主管機關辦理規定地價之程序? A. 分區調查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價格 B. 劃分地價區段、估計區段地價,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 C. 公告地價及申報地價,其期限為30 日 D. 編造地價冊及總歸戶冊
官方答案
- 答案:A. 分區調查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價格
解析
平均地權條例第15條所定規定地價程序為:分區調查最近一年之土地買賣價格或收益價格;劃分地價區段並估計區段地價,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計算宗地單位地價;公告及申報地價,期限30日;編造地價冊及總歸戶冊。A所稱「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價格」是實價登錄制度的用語,條文所調查者為土地買賣價格或收益價格,故不屬第15條程序。B、C、D均為條文明定步驟。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