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34題
公物係直接供公共目的使用,下列何者不是公物之特性?
題目
公物係直接供公共目的使用,下列何者不是公物之特性? A. 不融通性 B. 不得為強制執行標的 C. 不得徵收 D. 適用取得時效之規定
官方答案
- 答案:D. 適用取得時效之規定
解析
公物直接供公共目的使用,其特性包括不融通性(不得作為交易客體)、不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原則上不得為公用徵收之標的,並且不適用民法取得時效之規定,以免私人因時效取得而使公物喪失公用目的。因此「適用取得時效」不但不是公物特性,反而正是公物所排除者。A、B、C 均屬公物特性,D 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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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