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官方試題 PDF

題目

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為下列何者? A. 1 年 B. 3 年 C. 5 年 D. 10 年

官方答案

  • 答案:B. 3 年

解析

行政罰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行政罰之裁處權,因3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該期間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行為之結果發生在後者,自結果發生時起算;屬繼續行為者,自行為終了時起算。3年內未作成裁處者,原則上即不得再予裁處。1年、5年、10年均非行政罰裁處權之一般時效期間,5年常與其他請求權時效混淆,不可混用。故選 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