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41題
依據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原則上,規定地價後每幾年應重新辦理規定地價之作業?
題目
依據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原則上,規定地價後每幾年應重新辦理規定地價之作業? A. 2 年 B. 3 年 C. 4 年 D. 5 年
官方答案
- 答案:A. 2 年
解析
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規定地價後,每2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但必要時得延長之;重新規定地價者亦同。此為地價動態調整機制,使公告地價能反映市價變動,作為申報地價與課稅之基礎。故選A。B的3年、C的4年、D的5年均非條文所定之原則週期,切勿與公告土地現值每年調整等其他定期作業混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