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50題
非公用土地撥供為公用後,若屬於建地,空置未建築逾多久時間,財政部得查明後隨時收回?
題目
非公用土地撥供為公用後,若屬於建地,空置未建築逾多久時間,財政部得查明後隨時收回? 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4 年
官方答案
- 答案:A. 1 年
解析
依《國有財產法》第39條規定,非公用財產經撥為公用後,遇有特定情事之一者,應由財政部查明隨時收回,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接管。其中第5款明定「建地空置逾一年,尚未開始建築時」,財政部得呈請行政院廢止撥用後隨時收回。故法定期間為1年,選項A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