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3題
有關監察院提出彈劾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監察院提出彈劾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2 人以上之提議,及9 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B. 監察院得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C. 監察院提出彈劾案時,如認為被彈劾人員違法,或失職之行為情節重大,有急速救濟之必要者,得通知該主管長官為急速救濟之處理 D. 彈劾案經向懲戒機關提出,及移送司法或軍法機關後,各該管機關應急速辦理,並將辦理結果,迅即通知監察院轉知原提案委員
官方答案
- 答案:B. 監察院得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解析
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規定,監察院對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2人以上提議、9人以上審查及決定,A正確。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專屬立法院提出,監察院不得為之,B錯誤。C、D有關急速救濟及辦理結果通知之規定,符合監察法之程序。故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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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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