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政治學

第3題

英國於2016 年透過公民投票而決議脫歐,歷史上英國國家層級訴諸公 投來做決策的次數相當少;但同是歐洲國家的瑞士,卻是頻繁使用;請 試從兩國的憲政體制發展背景及…

題目

英國於2016 年透過公民投票而決議脫歐,歷史上英國國家層級訴諸公 投來做決策的次數相當少;但同是歐洲國家的瑞士,卻是頻繁使用;請 試從兩國的憲政體制發展背景及設計原理,來分析探討與兩國公投使用 頻率差異甚大的關聯性。(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公投使用頻率的差異,不能僅歸因於政治文化,而須從憲政體制的歷史路徑、法律設計與政黨競爭結構解釋。英國以議會主權與代表民主為核心,瑞士則將直接民主嵌入聯邦體制;兩者對誰有權決定重大爭議及公投是例外或常態的設計不同,因而形成截然不同的公投機會結構。
  • 二、英國採不成文憲法與議會主權(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理論上國會可制定或廢除任何法律,政府由下議院多數黨組成,行政與立法高度融合。公投並非常態制度,多由執政黨依政治需要發動,屬個案式、諮詢性且法律上不具拘束力;二〇一六年脫歐公投即為少見的憲政例外。
  • 三、瑞士自一八四八年聯邦憲法以來,發展出半直接民主(semi-direct democracy):憲法修正案須經強制性公投,國會通過的法律可經選擇性公投挑戰,公民亦得連署提出憲法倡議;重大事項須獲全國多數與各邦多數的雙重多數。聯邦委員會採合議制與協和民主,權力分散、否決點多,使公投成為日常立法過程的一環。
  • 四、制度設計直接影響頻率:瑞士公民擁有議程設定權,連署門檻相對可及,公投與國會立法形成互動循環;英國缺乏公民倡議機制,公投須由國會立法啟動,政治成本高,且可能衝擊議會主權與政黨紀律,故執政者傾向避免。聯邦制與比例代表制亦使瑞士較易出現多元否決者,英國則由多數決體制集中權力。
  • 五、綜合而言,英國公投稀少是議會主權、多數決民主與個案式設計的結果;瑞士公投頻繁則是聯邦主義、協和民主與公民倡議的制度化表現。惟公投頻率不等於民主品質,過度使用可能簡化複雜議題、動員族群對立並削弱少數保障;英國的例外使用亦可能帶來憲政不確定性。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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