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公共管理

第4題

近年營利組織有「非營利化」的趨勢,政府在非營利組織管理工作的範 圍也因此擴大,CSR 與ESG 兩個概念的出現就是明顯的例子。請說明 CSR、ESG 兩個概念的…

題目

近年營利組織有「非營利化」的趨勢,政府在非營利組織管理工作的範 圍也因此擴大,CSR 與ESG 兩個概念的出現就是明顯的例子。請說明 CSR、ESG 兩個概念的意涵?(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係指企業除追求利潤與遵守法令外,自願考量股東以外之利害關係人及社會、環境影響,善盡經濟、法律、倫理與慈善責任。Carroll 的四層次模型與「三重底線」(經濟、社會、環境)為代表;ISO 26000、GRI 準則則提供實踐與揭露之參考。
  • 二、ESG 係指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與治理(Governance)三大構面,將永續理念轉化為可衡量、可比較之指標與揭露架構。環境面涵蓋氣候變遷、污染與資源使用;社會面涵蓋勞工、人權、社區與產品安全;治理面涵蓋董事會、倫理、透明與風險管理。其源於聯合國 PRI 與全球盟約,廣為投資人及金融機構採用。
  • 三、CSR 與 ESG 之關聯與差異:CSR 較偏向企業自願承諾、倫理責任與利害關係人對話;ESG 則將責任操作化為重大性指標、資訊揭露、評等與盡職調查,供投資決策與監理使用。ESG 不是取代 CSR,而是其制度化、可測量化之工具;惟若僅重評分而忽略實質作為,易流於「漂綠」(greenwashing)。
  • 四、對政府非營利管理之啟示:營利組織「非營利化」及跨界合作趨勢,使政府管理範圍擴及企業基金會、社會企業與公私協力。政府可透過法制、稅制誘因、資訊揭露、評鑑、補助與契約治理,引導企業落實 CSR/ESG,並與非營利組織形成互惠夥伴關係,補充公共服務量能。
  • 五、限制與建議:ESG 指標分歧、資料可比性不足、中小企業負擔沉重,且可能出現形式主義與漂綠。政府宜建立共通準則與分級揭露、強化第三方查核、提供能力建構與誘因,並採「雙重重大性」(double materiality)觀點,兼顧企業對外影響與永續風險;同時避免以 ESG 取代法定義務與公共課責。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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